熟悉我的人都知道,我不用洗衣机洗衣服。婚后十多年来,家里买过三台洗衣机,一台结婚时父母买给我的陪嫁,一台是婚后自己买了放在另一处住房,后来给房客用了。一台是陪嫁的洗衣机坏了另买新的。
朋友们一定奇怪,既然常年用手洗,干吗还买洗衣机?我家的洗衣机主要是在冬天用来甩干衣服和床上用品的。冬天厚重的衣服不容易晒干,就要用洗衣机来帮忙甩干了。
开初,手洗衣服没有过环保节能的想法,只是兼洗衣机洗的没有手洗干净。冬天的时候偶然几次用来洗被子,洗衣粉用了不少,被子却没有洗干净。再者,洗衣机洗衣服,用水往往超出手洗的N倍,加上用电。如此洗衣成本远远超出手洗的,从节能环保角度来着想,咱劳动人民最后还是选择手洗衣服。
贴上我06年11月22日写的旧文一篇《“爱好”洗衣服》
洗衣服最多只能算“家务”的一种,怎么成了爱好?朋友们会诧异。其实,写下这个标题,我自己也有点漫无目的的恍惚,我真的爱好洗衣服?看着自己日渐粗糙的双手,我敢肯定:自己也希望有个保姆给我洗衣服。
在我们家洗衣机常年呆在角落享受着下岗待遇,只有在阴雨的冬天,偶尔用来甩干厚重的衣服。一年四季,我们家薄的厚的,粗的细的,毛的尼的,长的短的,衣服裤子,床单、被套全是手洗的。这不是家人要求我一定要手洗,也没有人要求一定让我洗。但我兼洗衣机洗不干净,尤其是衬衫的领子和袖子。而且用洗衣机洗衣,洗衣粉消耗是手洗的四分之三。于是,每天早晨会看到我们家的阳台上,有个女人在忙碌地洗衣服。老公休息的时候,会非常自觉地一早起来把衣服全洗了。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往往会被我从领子到衣袖检查一遍,有时候发现他在自告奋勇洗衣服的时候,我就开始罗嗦:囡囡哪件衣服的袖子有油迹,校服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,别忘了要穿四年呢……如此这般,让老公的积极心大受打击。偶尔,老公说要放在洗衣机里洗,每每被我痛诉为懒汉的象征。而我,干脆剥夺了他洗衣服的权力,当然,他也落得个悠闲。
我爱洗衣服到什么程度呢?有一次,去亲戚家喝喜酒,到达那里吃了馄饨后,开酒的时间还早。本人想起家里还有一盆衣服没有洗,赶忙和亲友打了个招呼说有事要出去一下。然后,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,站在阳台上又搓又漂,等到我把衣服整整齐齐晾在阳台上后,催促我去喝酒的人也正好赶来。要是衣服没有洗,有事急着出去办理的话,那我会一直惦记着家里的衣服还堆在盆里。每每回家后先撩起衣袖,伸手入盆,伴着流水哗哗,衣服们在我手里一一仔细而过。
看着敲击键盘的手指越来越粗糙了,本人也一阵焦急。护手霜放在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。怎奈,护手霜的呵护远远抵挡不了洗衣粉带来的伤害,我手上的皮肤还是继续粗糙着。看着别人白皙的手背,非常不屑的说:“那是养尊处优不洗衣服、不做家务的手!”只是,话虽然那么说,心里是无限的羡慕!为了这一家子的衣服,我的手就这样末老先皱?为人之妻,为人之母,为节约能源,还真无奈也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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